一.項目簡介
1.1項目名稱:株洲市橫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抵債資產清場服務項目
1.2項目基本情況:
株洲市橫田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抵債資產,抵債金額為6,411.53萬元,抵債資產為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星通路1號的商業綜合體負1層至3層商業房產,具體如下:
序號 | 規劃用途 | 面積(㎡) | 樓層 | 現狀 | |
1 | 株房權證株字第1000271932號 | 商業 | 499.77 | 7/101 | 實際為負1層,作為農貿市場使用 |
2 | 商業 | 554.77 | 7/301 | 實際為2層,空置 | |
3 | 商業 | 304.92 | 7/201-2 | 實際為1層,空置 | |
4 | 株房權證株字第1000335018號 | 商業 | 503.95 | 9/101 | 實際為負1層,作為農貿市場使用 |
5 | 商業 | 368.88 | 9/202 | 實際為1層,空置 | |
6 | 商業 | 574.11 | 9/301 | 實際為2層,空置 | |
7 | 商業 | 484.99 | 9/401 | 實際為3層,空置 | |
8 | 株房權證株字第1000078930號 | 商業 | 672.47 | 1/3 | 實際為負1層,作為農貿市場使用 |
9 | 商業 | 672.47 | 2/3 | 實際為1層,空置 | |
10 | 商業 | 672.47 | 3/3 | 實際為2層,空置 |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無營業執照則需提供執業許可證等其他等同于營業執照的材料;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下列材料之一):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下列材料之一):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供應商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
2.2.1資質要求:
供應商負責簽字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參與過清場騰房項目,且主辦律師執業期限不得低于3年,指派經辦團隊人數(含主辦律師)不得少于5人。
2.3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責編:陳維
來源:湘江資產